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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名通知函

发布时间:2023-08-02

尊敬的合作伙伴:
     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,“上海宝济药业有限公司”已完成股份改制工作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的相关规定,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,自2023年07月26日起变更为“上海宝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”。
     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即日起,公司所有对内对外文件、资料、发票、账号、税号等全部使用“上海宝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”作为主体。
二、公司更名后,原信用代码、纳税人识别号、地址、电话、开户行均不变(详见附件一),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,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,原业务关系保持不变。
      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变,我们深表歉意!
     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的关心与支持,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与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,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,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。
      特此通知! 
上海宝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
日期:2023年07月26日

附件:更名通知函